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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所医院违法行为通告,运城第一医院被警告处罚
近日,山西省卫健委发布一批行政处罚公告
1.运城市第一医院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0-F-05违法行为类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违法事实:急诊科64排CT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超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处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内容:警告
2.山西现代妇产医院违法事实: 山西现代妇产医院医师未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山西现代妇产医院临床用血的储存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和《献血法》第二十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处罚内容: 该院医师未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临床用血的储存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分别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献血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和《献血法》第二十条规定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1.3
3.山西万峰医院违法事实: 山西万峰医院医师未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山西万峰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处罚内容: 该院医师未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分别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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